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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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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23 14:40作者:北京会计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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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方式?

北京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面授、网络教育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来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点击此处,进入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北京哪些人员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具体有哪些方式?

1.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面授、网络教育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通过六种折算学分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财务与会计》、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通过后,上传成绩单可以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成绩单于考试当年12月31日前上传。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指会计方面的专业会议。例如会计学会组织的年会,每天可折算继续教育10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核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上传当年度考试成绩单可以折算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3.市、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三、北京会计人员每年都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吗?

是的,北京的会计人员每年都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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