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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北京会计继续教育信息怎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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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7-22 15:13作者:北京会计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会计提问: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无法登记信息,那么继续教育信息怎么登记呢?


问题回复:

如果从事会计工作,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上传单位开 具的单位确认单(见会计人员信息 管理系统“单位确认单”模板)进 行信息采集,单位所在区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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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财政局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因政策的不断变化和调整,如有变动,请以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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