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北京会计人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北京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北京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北京会计继续教育范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
各位北京中级考生:为帮助北京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的内容,更好的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和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写了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目前已开始预售。同时可以选购考试题库,题库可即时开通,提前练习,承诺使用后不过关全额退款,请考生放心使用。1、请各位北京考生识别下方二维码订购,官方直营,正...
各位2022年度北京会计考生:为避免错过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注册会计师考试北京考区证书领取等相关重要通知,为更好的服务考生,现已开通微信通知服务,请各位考生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收到及时的微信消息提醒。立刻微信扫码识别订阅长按识别或者扫码可识别(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报名条件(一)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执业注册会计师未能及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经研究,给予补修完成规定学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修对象未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二、补修时间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三、补修渠道登录北京注协培训网(http://www.bicpaedu.com/)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进入培训网首页后点“登录”进入登录页面...
各非执业会员:根据我会2023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我会继续依托“北京注协培训网”向非执业会员免费提供在线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度学时补修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非执业会员未能及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经研究,给予补修完成规定学时。(一)补修对象2022年度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二)补修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三)补修渠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