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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安排,北京市2024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4年学习期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
-财政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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