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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退休人员,仍从事财务工作,还需要做继续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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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6-17 11:19作者:北京会计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会计提问:

北京退休人员,仍从事财务工作,还需要做继续教育吗?


问题回复:

目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是针对会计人员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属于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要求,会计人员每年都要完成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在仍从事会计工作属于以上会计人员,就需要做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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